『廢死』跟『反廢死』的話題因政府在短短兩週槍決十一名死刑犯後繼續延燒。
【廢死聯盟】氣急敗壞,嚴肅指控政府為了挽救馬總統岌岌可危的民調殺人。
曾經在2006-09年零死刑的台灣,又開始『殺』人了。
歐盟甚至呼籲台灣應暫緩執行。雖不懂台灣執法為何別國要管,大概就像三姑六婆管隔壁小鬼制服沒紥一樣的概念吧?
最近類似的辯論性文章看多了,老婆為了可憐的小女孩流過很多淚,並交叉討論了許多次。
我想到一個一石多鳥的拙見,既可以讓憤怒的人民消氣,也可以緩解政府稅賦,甚至可以讓【廢死聯盟】開心(吧?)的拙見!
首先,政府設置一個公投網站。
公投網站的用途在於由全國人民決定定讞死刑犯的『保命稅金』。
每日每人憑身分證字號可免費投一次票。
假設每票價值10元,若要額外投票則需要付費,以每日可投10次為上限。
此付費方式可用來抵稅。
假設投票期限為期一週,最終金額將由【廢死聯盟】在限期內募款繳納,逾時則視同放棄,則後續不得再為此罪犯爭取權益。
例如:投票截止後,北捷殺人魔的『保命稅金』為500萬,【廢死聯盟】將於限期30天內募款500萬將其領出去。
領出去?放人?當然不是。
【廢死聯盟】盟必須建設私人看守所,一旦募款成功『救』出殺人犯,則必須轉移至『廢死看守所』。
由他們照顧並感化這些死刑犯,不得動用納稅人分毫的錢。
政府只需定期確保犯人仍在『廢死看守所』內即可,死刑犯終身不得離開『廢死看守所』。
人民不爽的點很多,最不爽的是死刑犯吃的用的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
不多,但是不爽!
【廢死聯盟】提倡廢死但並沒有具體方案,要求全國人民跟他們一起買單本來就不切實際。
倘若【廢死聯盟】能順利繳納『保命稅金』,由他們募款認養,那納稅人都不用再付錢養死刑犯,還能行使公民的權益決定『保命稅金』,自然會減緩死刑的聲浪。
第三,在這個提案中,政府應屬於最大贏家。
1、取得【廢死聯盟】那取得的稅金;
2、節省納稅人的稅金;
3、公投網站獲取的稅金,這麼多的稅收可以運用在更有感的政策上;
4、降低全國各監獄的負擔;
5、無須再夾在『廢死』跟『反廢死』中間兩面不是人;
6、最重要的是,台灣從此可以成為國際認可的『無死刑文明國家』。
大家覺得這個提案如何呢?
當然,這提案的成功與否在於【廢死聯盟】是否有辦法成功募款44次 (不包括近期犯下重大案件的幾位犯人),並有能力支付並維持『廢死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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