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廢死』跟『反廢死』的話題因政府在短短兩週槍決十一名死刑犯後繼續延燒。

【廢死聯盟】氣急敗壞,嚴肅指控政府為了挽救馬總統岌岌可危的民調殺人。

曾經在2006-09年零死刑的台灣,又開始『』人了。

歐盟甚至呼籲台灣應暫緩執行。雖不懂台灣執法為何別國要管,大概就像三姑六婆管隔壁小鬼制服沒紥一樣的概念吧?

 

最近類似的辯論性文章看多了,老婆為了可憐的小女孩流過很多淚,並交叉討論了許多次。

我想到一個一石多鳥的拙見,既可以讓憤怒的人民消氣,也可以緩解政府稅賦,甚至可以讓【廢死聯盟】開心(吧?)的拙見!

 

首先,政府設置一個公投網站

公投網站的用途在於由全國人民決定定讞死刑犯的『保命稅金』。

每日每人憑身分證字號可免費投一次票。

假設每票價值10元,若要額外投票則需要付費,以每日可投10次為上限。

此付費方式可用來抵稅。

假設投票期限為期一週,最終金額將由【廢死聯盟】在限期內募款繳納,逾時則視同放棄,則後續不得再為此罪犯爭取權益。

例如投票截止後,北捷殺人魔的保命稅金500萬,【廢死聯盟】將於限期30天內募款500萬將其領出去。

領出去放人當然不是。

【廢死聯盟】盟必須建設私人看守所,一旦募款成功出殺人犯,則必須轉移至廢死看守所

由他們照顧並感化這些死刑犯,不得動用納稅人分毫的錢。

政府只需定期確保犯人仍在廢死看守所內即可,死刑犯終身不得離開廢死看守所

 

人民不爽的點很多,最不爽的是死刑犯吃的用的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

不多,但是不爽!

【廢死聯盟】提倡廢死但並沒有具體方案,要求全國人民跟他們一起買單本來就不切實際。

倘若【廢死聯盟】能順利繳納『保命稅金』,由他們募款認養,那納稅人都不用再付錢養死刑犯,還能行使公民的權益決定『保命稅金』,自然會減緩死刑的聲浪。

 

第三,在這個提案中,政府應屬於最大贏家

1、取得【廢死聯盟】那取得的稅金;

2、節省納稅人的稅金;

3、公投網站獲取的稅金,這麼多的稅收可以運用在更有感的政策上;

4、降低全國各監獄的負擔;

5、無須再夾在『廢死』跟『反廢死』中間兩面不是人;

6、最重要的是,台灣從此可以成為國際認可的『無死刑文明國家』

 

大家覺得這個提案如何呢?

 

當然,這提案的成功與否在於【廢死聯盟】是否有辦法成功募款44次 (不包括近期犯下重大案件的幾位犯人),並有能力支付並維持『廢死看守所』。

arrow
arrow

    熊爸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