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圖片來源 : Google)

吹牛是人與人相處避免不了的一環,無論是攀比還是單純炫耀,甚至只是想刷存在感,總之吹牛的本意就是希望在別人眼中自己「很屌」。

吹破牛皮的下場通常都會慘。

故事發生在我在台灣已成年但在加拿大仍未成年的那一年,我從十五歲就開始跟學長借證件混進夜店。外國人分不出亞洲人的長相,此話不假。等到自己終於可以光明正大使用自己的證件出入夜店時,夜店反而逐漸失去吸引力。

扯遠了,故事是發生在我的證件還無法進入夜店的十八歲。

那年,我在玩樂團,髮型是古板長輩恨之入骨的三色離子燙,髮尾及肩。在舞台上刷著琴弦甩動長髮很帥。我自以為。

 

 

我舉著啞鈴,再三個循環我就準備去游泳。那時我幾乎天天游泳健身,那是我創造個人一年減重22公斤輝煌歷史的一年。

總是同行的大衛姍姍來遲,而且顯得力不從心。

「你怎麼了?」

「昨晚被拉去夜店喝酒,喝掛了。」他有氣無力地舉著啞鈴。

「這麼爽?喝多少?」

「忘了,」大衛無力地放下啞鈴,「混了一堆酒,但最可怕的是那六個shot151。」

151Bacardi酒類中最可怕的一種,酒精濃度是名字除以二,75.5%

我只喝過一次,喉嚨被灼燒地很難受。但顯然印象還不夠深刻。

151?那不是糖水嗎?」吹牛的話就這麼脫口而出。名符其實的禍從口出。

「你說的喔!」一起健身的Miku聞言起鬨,「那下禮拜你表演完我們每個人都請你一個shot !」

堅庭、TedKevin也應聲加入。在場的人不過五個人,五個shots 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

我錯了。

Jerry,聽說你說151是糖水喔?」隔天在學校,這句話代替了「哈囉」,而下一句話則代替「再見」,「算我一份,我也要請你喝「糖水」!」

爽了,傳開了。算一算已經有超過二十個人要請我喝酒。

為了面子,我一併回答:「好啊!」好個屁

 

躲都躲不掉。包括團員,大家都等著灌我。

「謝謝大家!我們是DES!」主唱對著台下觀眾致謝,包括我的其他團員都開始收拾器材,準備將舞台交給下一個表演的樂團。

「欸,等等別跑唷!」鼓手跑來搭著我的肩賊笑說。我瀟灑聳肩,其實在冒冷汗。

階下圍了一群朋友,好像怕我插翅飛了。就算少了22公斤,我還是70公斤,飛不動。

表演場地就在夜店裡,舞台階梯下來就是一個長型吧檯,朋友們已經佔據靠近舞台的吧檯區塊,檯上整齊擺著十幾個shot杯。

「聽你說151是糖水?」穿著鼻環陌生的酒保酷酷地說,推了杯酒到我面前,「這杯算我的,乾杯!」說完酒也乾了。我覺得她胸前的刺青很酷,是一隻展翅的烏鴉。烏鴉吧?反正是隻扒著巨乳隨著動次動次起伏振翅的猛禽,那是我對於那晚所剩不多的印象之一,因為接下來的十分鐘內,我是主角。

或許不到十分鐘,我的時間觀念在第五杯151後就開始失靈,等到第十杯時我知道我已經不行了。桌上至少還有五對shots等著我喝,我頂著劇烈頭痛藉故尿遁,順便把我一直沒機會放下的樂器在我失去意識前丟回車上。

回去面對現實前,我躲在停車場催吐。濃稠的酒精二度灼燒著我的喉嚨。吐完後腦內的壓力緩解不少,但已經吸收的酒精卻沒有散去,我最後的印象是又催了三個shots,之後就什麼也不記得了。

 


醒來發覺我正躺在玄關地上,身邊臉前都是鞋子,我吃力地爬起身,發現已經陽光普照。

媽媽端來一杯熱茶,等我接過後她才皺著眉頭離開。

事後我才知道,我其實沒有醉到無法上樓,但我卻不知道為何死要睡在鞋堆裡,期間還爬起來好幾次走到廁所去吐,然後又爬回臭烘烘的鞋堆中睡得香甜。

「你醒啦?」妹妹的男友堅庭出現在大門口,他一直在門外洗車。

「你還記得多少?」

「我只記得自己喝了十三個shots,還有⋯⋯」我瞪大眼,「我在你後座吐了!雪特!」

「沒關係,」堅庭指了指他的銀色雙門Honda Accord,「其實不算你的錯。」

他跟我解釋當時他扶我離開時,我只剩些許意識,但喝得遠比任何人都少的Kevin卻搶先坐在前座,一直喊頭痛想吐動不了。我不得已只能塞在狹窄的後座,晃沒兩下就吐得人仰馬翻。

「歹勢啦!」

「你能開車嗎?」

「幹嘛?」

「我得載你去牽車啊,」堅庭說,「你的車還在夜店門口耶!」

我趕緊摸了摸口袋,隨他坐進仍滿是嘔吐味的車廂內。

 

七年後,上海。

堅庭來上海找我玩,又提起這段往事。

「你那天超會躲酒的!我都沒跟你喝到!」堅庭乾杯。

「我再怎麼說也乾了十三個shots,也很猛了好嗎?」我乾杯。

「是蠻慘的,哈哈⋯⋯」堅庭斟滿酒,乾杯。

「還把你的車子吐得一塌糊塗,不過那得怪Kevin!」再乾一杯。

「是啊!媽的沒喝多少還裝死!」乾。

「跟我比那天誰都沒喝多少吧?」乾。

「也是。咦?」

「幹嘛?」

「我們兩個居然就這樣把一瓶151給乾掉了耶!」堅庭訝異。

「就跟你說我現在的酒量比以前好很多吧!」我看著空蕩蕩的酒瓶,臉不紅氣不喘地說。

「每天練果然有差。」

這不是吹牛,當年我真的和堅庭兩人在誰也沒醉的情況下乾掉了一瓶151,但也就這麼僅此一次。

我的酒量是後天養成,需要持之以恆才能維持,由於這兩年喝酒的機會劇減,現在兩瓶啤酒就能把我搞得暈頭轉向。

不過自從那次「糖水」的洗禮,我鮮少吹牛,牛皮被戳破的滋味很不好受。

arrow
arrow

    熊爸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