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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piter!他要叫Jupiter!」Ophelia急著舉手投票。

「妳不是喜歡Marshmallow嗎?」Melody問。

「我喜歡Jupiter now。」小孩就是如此善變。

「為什麼?」

「我就喜歡啊,不可以嗎?」

「沒有不可以,」我噗嗤一笑,「那Marshmallow不要了嗎?」

「不要了。」

「為什麼?」

「媽媽說她不喜歡食物的name,媽媽不喜歡sweets,」女兒懂事地說,「但媽媽會搶我的Pepsi耶。」

「把拔買的飲料我為什麼不能喝?而且妳這麼小,

不能一直喝汽水!把拔你不要再寵她了,

這麼希望她變笨蛋嗎?」Melody先發制人,

成功轉移她搶女兒飲料的事實。

Marshmallow淘汰。

「那先把Jupiter保留,那Saturn呢?」Melody。

「我覺得Saturn這個名字很沉重,感覺不可愛。」

土星畢竟是時間和農業之神,多半都是個拿著鐮刀蓄著白髯卻老當益壯的黃忠形象。

Saturn的黑歷史也是相當出名,他可是出了名的喜歡吃自己的親生骨肉。

我沒打算解釋這麼多。

「但Vivienne Westwood都用Saturn做她們的logo啊!很可愛耶。」

「那是星球的形象很可愛。」

「所以星球部分只剩下Jupiter?」

Saturn淘汰。

「誰叫冥王星飄進來又飄出去了。」對於00後年輕人而言,太陽系擁有八大行星,殊不知這和G8變G7,九族文化村裡不只九族一樣,冥王星曾經是我們要背的第九顆行星。「而且Pluto是狗。」

「Pluto是Mickey的pet dog。」Ophelia附和。

「但米老鼠最好的朋友Goofy也是狗,怎麼回事?」我故意鬧女兒。

「Oh yeah⋯」她突然被這個詭異的邏輯搞到當機,無法解釋。

沒事,女兒,沒人能解釋。

「還有沒有別的想法?」Melody往嘴裡塞顆櫻桃。

「妳的名單不是很長?快說出來讓我否決。」

「你很煩捏!」Melody將櫻桃梗朝我扔過來,不痛不癢地打中我的衣服後掉到地上。「你都沒有想法嗎?這也是你的貓耶。到目前為止,都是我跟你女兒在提議耶!」

「我是有想法,就怕太有說服力。」這不是在講幹話。就像每個刺青需要三層意義一樣,我在思考名字的同時,除了需要好聽以外,也考慮背後的意義和它與貓咪之間的相容性。

「有就說啊!」

「Charlie。」我前傾,右掌握住左拳放在臉前。

「欸?好耶!」Melody覆議。

我說了。太有說服力。

看來就這麼決定了。

「不要!」Ophelia反對。

這是我沒有預料到的,Ophelia也清楚Charlie這個名字對於我們的特殊意義。

 

時間要推回到八年前的四月底,我做的一個夢。

我常做夢。和大部分的人一樣,夢境會在醒來的瞬間抹去所有細節,就算想要與人分享,也會詞不達意地講得不清不楚,越絞盡腦汁去回想,流失的細節就越多。

那個夢並不是例外。許多細節同樣不記得了。

但和「Charlie」的互動卻像段真實存在的記憶,

深刻地留在腦海裡。

「你趕快走!趕快!Melody是我的!」Charlie語氣不帶威脅,像是在勸誡,但更像是在宣誓主權般地要求我離開Melody。

現在回想,除了記得Charlie是男性以外,他的年紀、長相,甚至是髮型跟聲音都被抹去了。

「Charlie是誰?」我醒來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將睡在身旁的女友搖醒。

由於我們在交往前維持了一段多年的「以為此生不會相見」的網友關係,在她對於我的黑歷史瞭若指掌的同時,我對她的也是如數家珍。

一種相互箝制的概念。

「誰啊?再讓我睡一下啦!你有病啊?」Melody把我湊得太近的臉推開。她身上還殘留著昨晚的酒精味⋯⋯

幾個星期後,Melody在四種不同的驗孕棒的聯合聲明下確定懷孕了。

「肯定是Charlie!他在夢裡跟我說妳是他的!他果然來跟我搶妳了!」

「所以他就叫Charlie了?」Melody摸著仍然平坦的肚子說。

「不!他叫做Go Away!」我對著她的腹部大吼。

「你在吃什麼醋啊?呵呵⋯⋯」Melody笑著輕推了我一下。

我當時不知道的是,她其實更想要女兒。

懷兒子的話,取什麼名字都無所謂。

當超音波確認「Charlie」其實是個女生時,

便從此被Ophelia取代。

 

「為什麼不要?妳可以試著說服我嗎?」雖然訝異,但我想了解女兒反對的原因。

她很清楚Charlie的故事,也知道我們只會有她這麼一個孩子。

去年某個因緣際會下,她問起了她為何沒有「middle name」的問題。

雖然古代的英雄人物都是什麼姓曹名操字孟德,

但現代亞洲人好像沒有這種概念。

中間名在西方文化中的存在意義近似於致敬或是懷念,它可以代表祖先,也可以代表偉人。

隨著時代的進步,它有時也成為保留母姓的方式,或是當父母雙方都有想法堅持不下時,

其中一方的退而求其次。

總之,中間名可以是第二個名字,

讓擁有這個名字的人自己決定要不要使用。

我們就是在那時,和她分享Charlie的故事。

也是在那時,她將這名字收編為中間名。

「I know你們喜歡Charlie這個名字,but你們已經給我(當)middle name了。跟他share很weird吧?」

有道理。

我沒想到她這麼有說服力。

「她說的有道理。」我點頭。

佩服女兒的成長的同時,也有些惆悵。

我唯一的提議被打槍了。

Charlie淘汰。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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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爸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