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談談分手。
正常人到20歲應該都談過戀愛,而絕大多數的初戀都會以分手收場,而分手都是痛苦的。
至少,我經歷過的都蠻痛苦的。
但至少都挺過來了,靠著一群朋友跟一車廂的酒。
聽說五公升的綠茶也很有用,我沒試過。
分手,是門沒有學分的藝術。
鮮少有皆大歡喜的分手,總有人是難過的。
分手的原因千百種:個性不合,價值觀不合,願景不合,size不合…
總之,就是不合才會分手。
啊不然咧?
分手後的相處,更是一門深奧的學問。
有些情侶分手希望能夠繼續做朋友,這觀點我不反對,我也曾經這麼奢望過。
但分手後還能天天跟前男/女友碰面?還能每天發LINE聊天到天亮?
這樣分手的意義在哪?
個人的經驗,分手後就算繼續做朋友,也只會漸行漸遠。最後,成為『每逢生日給祝福』的普通網友。
無一例外。
重要的是分手後的風度,這超級難處理。
會不合,就是因為對方他媽的覺得兩人交往是浪費生命了。也就是,跟你在一起已經不快樂了才想分手。
能做的,只是默默祝福,或是努力挽回。
絕不是以性愛光碟做威脅工具,這種東西自己留著欣賞就好,大家還是比較在乎畫質的,好嗎?
默默離開,通常能被抱怨的部分會少很多,因為你已從他的生活消失。
極力挽回是有風險的。只有對方也期望你這麼做的時候,你的挽回才有價值,否則只會適得其反。
過來人都懂,請自行對號入座。
必須認清的是,交往時,兩個人是水乳交融的合體,分手後兩人是分道揚鑣的個體。
也就是說,他的一切在復合的可能性發生以前,都與你無關。
也就是說,他愛跟誰出去玩,愛跟誰吃飯,愛跟誰上床,都輪不到你有意見。
再怎麼不爽,也請保持基本的風度。
要永遠記住,分手後他的人生不再是你能過問的。
最後,奉勸各位前陣子分手、近期分手以及未來可能會經歷分手的眾生,請自重,留給和你分手的另一半一個差強人意的印象就好。
這很難,超級他媽的難,說的人總是比經歷的人輕鬆。
但我也經歷過,所以我懂。
要過得比從前更好才是真正的解脫。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