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丟三落四的美麗,我算是個很亂中有序的人。
我們的臥室東西很多,美麗整理的不夠勤快,速度也太慢,而小魔頭更是比她媽媽更會搞破壞。
「我幫忙整理房間。」小魔頭手忙腳亂地幫倒忙,越整理越亂。
地板上到處都是暗器,走路要很小心。
美麗幾乎每天需要找一次手機,每兩天找一次戒指,一個星期要找一次某件衣服,而我則是想找什麼東西都能馬上想起它的位置。
所以,一旦東西不在我所想的位置,八成表示它丟了。
錢包又丟了。
第一次掉錢包是十年前,當時在上海,也是三月,我隔天要回台灣渡假,錢包裡有五百元人民幣和滿滿的證件和卡。
上海的冬天空氣污濁濕冷,再厚的外套也擋不住刺骨的寒風,我穿著一件厚重的羽絨衣,雙手插在牛仔褲口袋裡,而錢包跟手機則平均得放在羽絨衣的左右口袋。
我躬著腰縮著身子走在熙來人往的天鑰橋路上,八萬人體育館今晚似乎有演唱會,許多黃牛沿街叫賣,更多攤販移駕到此搶機會財。許多人走路的姿勢也跟我一樣,上海的第一間7-Eleven幾個月剛開幕,蔡依林有來剪綵,我沒有去湊熱鬧,現在正在促銷便當,進入便利商店居然要限制人數,大概也只會發生在中國大陸。
天鑰橋路一如既往的擠,一如既往的冷,入夜後五彩繽紛的招牌爭奇鬥豔,倒映在人們臉上,紅一塊綠一塊。
晚上有約,一個小兩歲的正妹學姊約我去她家吃飯。我不記得受邀的原因,雖然不是燭光晚餐,而且是和她家人一起,但跟美女吃飯何必不識相問太多原因?你們說是吧?
路邊有賣糖葫蘆的小攤販,它被夾在山東餡餅和假台灣香腸攤的中間,平時沒有活動的時候它也在此,另外兩攤只是來湊熱鬧的。住在這三年的我不曾為它停留,但不知為何嘴饞,和老闆買了兩串肥甜飽滿的番茄糖葫蘆。
「五塊。」老闆說。折合台幣約20元,不算貴。我從口袋掏出錢包,拿出一張五元鈔票,將錢包塞回外套口袋,然後一手抓著一串糖葫蘆繼續走。
抵達學姊家的小區時,兩串糖葫蘆早已吃完,警衛要求先打電話給住戶確認身份。
我雙手伸進左右口袋,右手取出手機,左手卻摸空。錢包不知在什麼時候已被摸走。
晚餐吃了什麼並沒有留下深刻印象,學姊忙著幫忙查銀行資料,我忙著停卡。
「還好護照沒帶在身上。」學姊的母親安慰地說。
我從此染上了不時摸口袋的強迫症。
十年後的三月,我再次丟錢包,難道說命中注定每十年需要掉一次錢包?
得提醒自己2028年的時候要特別小心。
今天有很多事要處理,要跑市政府去更新營業執照,要去移民局詢問辦了兩年還沒退款的保證金,要去律師事務所找律師,還要去超市買東西。
和律師有關的事是另一段精彩的故事,或許會成為篇幅最長的《馬紹爾傳奇》,現在先賣個關子。
我有個習慣,自從獲得強迫症之後,就算喝醉,每晚睡前必須確認重要物品的所在處。
而我今晚喝了不少,但強迫症沒醉。
幾乎與手掌融合的手機不算的話,車鑰匙會在褲子口袋裡,家用鑰匙在書櫃裡,錢包則是在背包夾層。
錢包不在夾層裡,也不在上一個位置,上上個也沒摸到。
酒精瞬間退散。
我找遍了所有可能放錢包的地方,毫無收穫。
證件又要重新申請了,身份證、駕照、健保卡、信用卡,但這次更慘,台、加兩套證件都丟了。
萬念俱灰。發現錢包不見已是半夜,被腎上腺素逼退的酒精再度悄悄取得優勢,我倒頭就睡,把煩惱留給明天。
「老公,錢包回來了。」美麗在我身邊低語,她口中散發著康師傅泡麵的香味。這傢伙又吃宵夜了。
「回來了?」這是個奇怪的用詞,通常這時應該用「找到」才對吧?
「嗯⋯⋯」美麗語氣有些猶豫,「剛才有人把你的錢包扔進院子,被狗叼回來了。」
扔進來?難怪房間裡怎麼也找不到,因為被偷了。
窗外一片漆黑,偏頭痛顯示酒精還沒退,也表示我睡不久。我撐起身子:「現在幾點?」
「剛過四點。」
「錢包呢?」我伸手,她將微濕的錢包遞給我,外圍有些微凹陷,或許是犬齒所為。
「錢沒了。」美麗輕聲補充。
「錢就算了,證件才是重點。」我快速地檢查一遍,兩套證件都在,只是現金全被掃光了。
原來,美麗和岳母因為這件事完全睡不著,一直抽絲剝繭地討論,直到有人將錢包扔進開心農場的院子內。
「我剛剛才說要是被馬紹爾人撿到,他們可能會把錢包丟回來,沒想到真的就發生了。」太了解馬紹爾人的岳母說。
「讓妳們擔心了,大家趕快休息吧。」我撐著頭,看著手中失而復得的錢包,睡意全無。但也安心了。
要是故事到這裡就結束,那就沒有寫成《馬紹爾傳奇》的必要性。
弔詭的是,身邊的朋友一個個在丟東西。
一個朋友的拖鞋被偷了。
另一個車牌被拔了。
還有一個的手機不見了。
三個人,同時丟東西,前一晚我們在一起喝酒,幫我慶生。
「Jerry你昨晚有拿錯手機嗎?」丟手機的女生用朋友的手機發簡訊訊問。
「拿錯手機?」我不解。
「我是玫瑰,我的手機不見了。」
「我不清楚。」幫不上忙。
「嗯,了解了。」
既然幫不上忙,也沒心思管,今天我生日,晚上有慶生,但等等還是要出門辦事。
去郵局開信箱是出門辦事必要的一環,要是有粉紅色紙條,就表示有包裹可以領。
郵局前總是熙來人往,當地人會在此兜售手工麵包或是在躺椅上睡午覺,更多的是坐在一旁抬槓,一抬就是一整天。
有一群島民圍在一旁低語,不時比手畫腳,我不愛湊熱鬧,直直地往信箱格牆走去。
我將鑰匙插入「564」信箱,空空如也,又落空了。
期待的包裹已經等了兩個月了,拜託不要寄丟了啊。
「嘿,邁福蘭德,」有人拍我肩膀。我拔出鑰匙,緩緩轉頭,看著眼前的島民。他是方才圍成一圈的島民之一,我瞄向他身後,那群人不知何時已經一哄而散,郵局前只剩零星幾個無所事事的島民。
「要買手機嗎?」眼前矮小的島民男人並不認識我,會叫我「邁福蘭德」只是島民裝熟一貫的風格。他從短褲口袋中掏出手機,一支八成新的白色iPhone X。
眼前駝背的島民約莫三四十歲,穿著一件或許原本是紅色或是橘色的褐色襯衫,短褲前面裂了兩個大口,不知道是人為的還是太舊穿破,腳上的拖鞋一隻黑的一隻藍的,還不同大小,身上散發一股濃郁的體味,至少一週沒洗澡了。
他有點眼熟,但小島就這麼大,許多陌生人看久了都很眼熟。他手中的手機我不熟,但腦子卻亮起警燈。
兩小時前才接到玫瑰掉手機的簡訊,不會這麼巧就出現在我面前吧?
我不動聲色地看著他,他不自在地將重心從左腳換到右腳。
「五百。」他開價。
「借我看看。」他將手機遞給我,手機上鎖,螢幕顯示四個正體字「輸入密碼」和數字鍵。
這是贓物。我很確定了,因為連英文都說不太好的島民,怎麼可能看得懂中文?我幾乎確定這就是玫瑰失竊的手機。
「密碼多少?」我將螢幕朝上轉給他。
「我不知道。」島民理所當然地聳肩。
「這支不是你的手機吧?你偷的吧?我要報警!」我側身將手機遠離小偷,作勢要掏手機,他聞言轉身拔腿就跑。
我見他消失在轉角,一旁的島民看在眼裡也司空見慣地繼續虛度光陰,我這才真正拿出手機,撥給小薇的朋友。
「喂?容姐嗎?我Jerry。手機⋯⋯」我看著手中的電話,居然有些尷尬,「⋯⋯手機我似乎找到了。」
電話那頭傳來的笑聲也帶著尷尬,我想她誤會了,所以我急忙解釋。
「我沒有拿錯手機啦,但是⋯⋯我先確認一下,玫瑰的手機是白色的嗎?」
「是的。」容姐肯定。
「那我找到了,我一會送過去再跟妳說事情的經過吧。」這誰信啊?
容姐道謝後掛斷電話,我上車開往玫瑰的住處。
「這也太曲奇了吧!」玫瑰舉起酒杯,「老師,我敬你!謝謝你幫我找回手機!」我當英文家教的風聲已經傳遍全島,因此又多了一個外號。曲奇?曲折離奇有這樣簡稱的嗎?
「不客氣,我也覺得很扯。」我們碰杯,乾。
「讓你生日還幫我找手機真是不好意思!」右手腕上有朵玫瑰刺青的玫瑰說。
「我哪知道手機會自己送上門來,以後注意點吧!」我指著她隨手丟在沙發上的手機。
「哎呀,壞習慣一時改不掉。不過老師,你知道嗎?」玫瑰興致勃勃地說,「前幾天不是有收到簡訊說有個義大利人的包包掉了嗎?」
「有收到,怎樣?」
「這裡真的很神奇耶!我記得簡訊有提到懸賞金兩百五元,結果你知道嗎?我聽說簡訊才剛發出去,包包就出現了!」
「這沒什麼,馬紹爾人就是壞的很單純⋯⋯」我把錢包失而復得的事簡單扼要地說了一遍,「⋯⋯丟錢就當是花錢消災囉。這麼說起來,」我賊笑,「我應該也得向妳收點費用才對。」
「老師,我們喝酒!」玫瑰又將酒杯倒滿,高高舉起。「乾了!」
我無奈地舉杯。妳喝啤酒,我喝威士忌,還真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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