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比起丟三落四的美麗,我算是個很亂中有序的人。

我們的臥室東西很多,美麗整理的不夠勤快,速度也太慢,而小魔頭更是比她媽媽更會搞破壞。

「我幫忙整理房間。」小魔頭手忙腳亂地幫倒忙,越整理越亂。

地板上到處都是暗器,走路要很小心。

美麗幾乎每天需要找一次手機,每兩天找一次戒指,一個星期要找一次某件衣服,而我則是想找什麼東西都能馬上想起它的位置。

所以,一旦東西不在我所想的位置,八成表示它丟了。

錢包又丟了。

 

 

第一次掉錢包是十年前,當時在上海,也是三月,我隔天要回台灣渡假,錢包裡有五百元人民幣和滿滿的證件和卡。

上海的冬天空氣污濁濕冷,再厚的外套也擋不住刺骨的寒風,我穿著一件厚重的羽絨衣,雙手插在牛仔褲口袋裡,而錢包跟手機則平均得放在羽絨衣的左右口袋。

我躬著腰縮著身子走在熙來人往的天鑰橋路上,八萬人體育館今晚似乎有演唱會,許多黃牛沿街叫賣,更多攤販移駕到此搶機會財。許多人走路的姿勢也跟我一樣,上海的第一間7-Eleven幾個月剛開幕,蔡依林有來剪綵,我沒有去湊熱鬧,現在正在促銷便當,進入便利商店居然要限制人數,大概也只會發生在中國大陸。

天鑰橋路一如既往的擠,一如既往的冷,入夜後五彩繽紛的招牌爭奇鬥豔,倒映在人們臉上,紅一塊綠一塊。

晚上有約,一個小兩歲的正妹學姊約我去她家吃飯。我不記得受邀的原因,雖然不是燭光晚餐,而且是和她家人一起,但跟美女吃飯何必不識相問太多原因?你們說是吧?

路邊有賣糖葫蘆的小攤販,它被夾在山東餡餅和假台灣香腸攤的中間,平時沒有活動的時候它也在此,另外兩攤只是來湊熱鬧的。住在這三年的我不曾為它停留,但不知為何嘴饞,和老闆買了兩串肥甜飽滿的番茄糖葫蘆。

「五塊。」老闆說。折合台幣約20元,不算貴。我從口袋掏出錢包,拿出一張五元鈔票,將錢包塞回外套口袋,然後一手抓著一串糖葫蘆繼續走。

抵達學姊家的小區時,兩串糖葫蘆早已吃完,警衛要求先打電話給住戶確認身份。

我雙手伸進左右口袋,右手取出手機,左手卻摸空。錢包不知在什麼時候已被摸走。

晚餐吃了什麼並沒有留下深刻印象,學姊忙著幫忙查銀行資料,我忙著停卡。

「還好護照沒帶在身上。」學姊的母親安慰地說。

我從此染上了不時摸口袋的強迫症。

 

 

 

十年後的三月,我再次丟錢包,難道說命中注定每十年需要掉一次錢包?

得提醒自己2028年的時候要特別小心。

 

今天有很多事要處理,要跑市政府去更新營業執照,要去移民局詢問辦了兩年還沒退款的保證金,要去律師事務所找律師,還要去超市買東西。

和律師有關的事是另一段精彩的故事,或許會成為篇幅最長的《馬紹爾傳奇》,現在先賣個關子。

 

我有個習慣,自從獲得強迫症之後,就算喝醉,每晚睡前必須確認重要物品的所在處。

而我今晚喝了不少,但強迫症沒醉。

幾乎與手掌融合的手機不算的話,車鑰匙會在褲子口袋裡,家用鑰匙在書櫃裡,錢包則是在背包夾層。

錢包不在夾層裡,也不在上一個位置,上上個也沒摸到。

酒精瞬間退散。

我找遍了所有可能放錢包的地方,毫無收穫。

證件又要重新申請了,身份證、駕照、健保卡、信用卡,但這次更慘,台、加兩套證件都丟了。

萬念俱灰。發現錢包不見已是半夜,被腎上腺素逼退的酒精再度悄悄取得優勢,我倒頭就睡,把煩惱留給明天。

 

 

「老公,錢包回來了。」美麗在我身邊低語,她口中散發著康師傅泡麵的香味。這傢伙又吃宵夜了。

「回來了?」這是個奇怪的用詞,通常這時應該用「找到」才對吧?

「嗯⋯⋯」美麗語氣有些猶豫,「剛才有人把你的錢包扔進院子,被狗叼回來了。」

扔進來?難怪房間裡怎麼也找不到,因為被偷了。

窗外一片漆黑,偏頭痛顯示酒精還沒退,也表示我睡不久。我撐起身子:「現在幾點?」

「剛過四點。」

「錢包呢?」我伸手,她將微濕的錢包遞給我,外圍有些微凹陷,或許是犬齒所為。

「錢沒了。」美麗輕聲補充。

「錢就算了,證件才是重點。」我快速地檢查一遍,兩套證件都在,只是現金全被掃光了。

原來,美麗和岳母因為這件事完全睡不著,一直抽絲剝繭地討論,直到有人將錢包扔進開心農場的院子內。

「我剛剛才說要是被馬紹爾人撿到,他們可能會把錢包丟回來,沒想到真的就發生了。」太了解馬紹爾人的岳母說。

「讓妳們擔心了,大家趕快休息吧。」我撐著頭,看著手中失而復得的錢包,睡意全無。但也安心了。

 

 

要是故事到這裡就結束,那就沒有寫成《馬紹爾傳奇》的必要性。

弔詭的是,身邊的朋友一個個在丟東西。

一個朋友的拖鞋被偷了。

另一個車牌被拔了。

還有一個的手機不見了。

三個人,同時丟東西,前一晚我們在一起喝酒,幫我慶生。

Jerry你昨晚有拿錯手機嗎?」丟手機的女生用朋友的手機發簡訊訊問。

「拿錯手機?」我不解。

「我是玫瑰,我的手機不見了。」

「我不清楚。」幫不上忙。

「嗯,了解了。」

既然幫不上忙,也沒心思管,今天我生日,晚上有慶生,但等等還是要出門辦事。

 

 

去郵局開信箱是出門辦事必要的一環,要是有粉紅色紙條,就表示有包裹可以領。

郵局前總是熙來人往,當地人會在此兜售手工麵包或是在躺椅上睡午覺,更多的是坐在一旁抬槓,一抬就是一整天。

有一群島民圍在一旁低語,不時比手畫腳,我不愛湊熱鬧,直直地往信箱格牆走去。

我將鑰匙插入「564」信箱,空空如也,又落空了。

期待的包裹已經等了兩個月了,拜託不要寄丟了啊。

「嘿,邁福蘭德,」有人拍我肩膀。我拔出鑰匙,緩緩轉頭,看著眼前的島民。他是方才圍成一圈的島民之一,我瞄向他身後,那群人不知何時已經一哄而散,郵局前只剩零星幾個無所事事的島民。

「要買手機嗎?」眼前矮小的島民男人並不認識我,會叫我「邁福蘭德」只是島民裝熟一貫的風格。他從短褲口袋中掏出手機,一支八成新的白色iPhone X

眼前駝背的島民約莫三四十歲,穿著一件或許原本是紅色或是橘色的褐色襯衫,短褲前面裂了兩個大口,不知道是人為的還是太舊穿破,腳上的拖鞋一隻黑的一隻藍的,還不同大小,身上散發一股濃郁的體味,至少一週沒洗澡了。

他有點眼熟,但小島就這麼大,許多陌生人看久了都很眼熟。他手中的手機我不熟,但腦子卻亮起警燈。

兩小時前才接到玫瑰掉手機的簡訊,不會這麼巧就出現在我面前吧?

我不動聲色地看著他,他不自在地將重心從左腳換到右腳。

「五百。」他開價。

「借我看看。」他將手機遞給我,手機上鎖,螢幕顯示四個正體字「輸入密碼」和數字鍵。

這是贓物。我很確定了,因為連英文都說不太好的島民,怎麼可能看得懂中文?我幾乎確定這就是玫瑰失竊的手機。

「密碼多少?」我將螢幕朝上轉給他。

「我不知道。」島民理所當然地聳肩。

「這支不是你的手機吧?你偷的吧?我要報警!」我側身將手機遠離小偷,作勢要掏手機,他聞言轉身拔腿就跑。

我見他消失在轉角,一旁的島民看在眼裡也司空見慣地繼續虛度光陰,我這才真正拿出手機,撥給小薇的朋友。

「喂?容姐嗎?我Jerry。手機⋯⋯」我看著手中的電話,居然有些尷尬,「⋯⋯手機我似乎找到了。」

電話那頭傳來的笑聲也帶著尷尬,我想她誤會了,所以我急忙解釋。

「我沒有拿錯手機啦,但是⋯⋯我先確認一下,玫瑰的手機是白色的嗎?」

「是的。」容姐肯定。

「那我找到了,我一會送過去再跟妳說事情的經過吧。」這誰信啊?

容姐道謝後掛斷電話,我上車開往玫瑰的住處。

 

 

「這也太曲奇了吧!」玫瑰舉起酒杯,「老師,我敬你!謝謝你幫我找回手機!」我當英文家教的風聲已經傳遍全島,因此又多了一個外號。曲奇?曲折離奇有這樣簡稱的嗎?

「不客氣,我也覺得很扯。」我們碰杯,乾。

「讓你生日還幫我找手機真是不好意思!」右手腕上有朵玫瑰刺青的玫瑰說。

「我哪知道手機會自己送上門來,以後注意點吧!」我指著她隨手丟在沙發上的手機。

「哎呀,壞習慣一時改不掉。不過老師,你知道嗎?」玫瑰興致勃勃地說,「前幾天不是有收到簡訊說有個義大利人的包包掉了嗎?」

「有收到,怎樣?」

「這裡真的很神奇耶!我記得簡訊有提到懸賞金兩百五元,結果你知道嗎?我聽說簡訊才剛發出去,包包就出現了!」

「這沒什麼,馬紹爾人就是壞的很單純⋯⋯」我把錢包失而復得的事簡單扼要地說了一遍,「⋯⋯丟錢就當是花錢消災囉。這麼說起來,」我賊笑,「我應該也得向妳收點費用才對。」

「老師,我們喝酒!」玫瑰又將酒杯倒滿,高高舉起。「乾了!」

我無奈地舉杯。妳喝啤酒,我喝威士忌,還真公平啊!

 

arrow
arrow

    熊爸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