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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很奇妙,它會架構抽象的平行時空,它會以日有所思為借鏡構圖,它有時也會挖掘出腦海中以為早已遺忘或是根本不重要的記憶片段。
夢像是個不受控的電影院播放員,總是隨心所欲地亂選節目,將其放入虛擬播放器,然後按下播放鍵。
 
我回到十八歲那年的某個豔陽天,我坐在溫哥華市中心圖書館對街的麥當勞裡接近門口某個靠窗的四人座位,當時約莫下午三點半,不是用餐的高峰,就連人潮最高的市中心麥當勞也門可羅雀。熙攘的人群漠然地從我面前經過,那位剛經過的紅髮少女真漂亮。
我點了一份當然特餐麥香雞套餐,薯條加大,飲料沒必要加大,反正可以無限續杯。那時的物價實在很親民,當日特餐只需要加幣3.99,加稅後4.27,會記得這麼清楚,因為我當時就在卑詩大學UBC裡的麥當勞職大夜班。
薯條加大,要加一塊多,十元鈔票被打散成一堆銅板。那時一分錢還有流通,口袋裡多了一堆零錢,很重。
 
在麥當勞上過班的人都知道,要儘量避免牛肉類漢堡,沒有番茄醬和芥末醬,那根本腥到不能吃。而麥香魚的份量太小,性價比太低,所以除了上班時間我可以隨便偷吃以外,一般時間要是我突然想吃麥當勞,麥香雞是唯一選擇。
我不記得那天下午為何獨自一人前往市中心,我甚至不記得有沒有開車,但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情顯然被夢認為值得重播。我正用薯條沾著混著胡椒粉的番茄醬,麥香雞的包裝紙早已被揉成一顆小紙球,一名披頭散髮的駝背中年男子推門進店。蓬頭垢面的男人留著雷鬼之父巴布馬利的髮型,但也可能只是長期沒洗澡的自然生成,他穿著不符合夏天的海軍灰羽絨衣,大衣下混搭著襯衫、ㄒ恤和帽ㄒ。比起上半身厚重的層疊,腰部以下的布料出乎意料地少,只有一條補丁滿滿的黑色破牛仔褲和一雙磨損嚴重的登山鞋。衣物原本的顏色是什麼似乎早已不重要,歷經風霜和陳年汗漬的衣服全呈現黃灰色。再明顯不過的丐幫裝扮。
我瞥見櫃台後面的工讀生交頭接耳,主管似乎不在,她們不知該如何處理,一個女工讀生往後方辦公室跑,而巴布馬利則走向最靠近門口的那桌客人。
巴布馬利伸出手,窸窸窣窣地講了什麼,戴著眼鏡的男人揮揮手,頭也不抬地拒絕,巴布馬利也不戀棧,轉身前往下一桌乞討。
第二桌的客人是位帶著小孩的年輕媽媽,她帶著警戒眼神,將幾個從錢包裡掏出的銅板放在桌上。巴布馬利的手快速地掃掉銅板,然後眼神飄到我身上。
巴布馬利終於走到我面前,我盤中的薯條還有半包左右,但我知道他要的不是食物,我低頭假裝用手機,那時最夯的遊戲還是貪食蛇。
「好心的帥哥能給我一點零錢買東西吃嗎?」巴布馬利伸出污垢卡滿指甲的右手,手心朝上。
我默默抬起頭,然後從口袋裡隨便撈零錢。
我希望能撈出面額比較小的零錢,卻好死不死拿到口袋中唯一的兩元硬幣。
算了,兩元就兩元吧,反正我有開車,不需要零錢。
哦,我想起來了,我今天有開車。
對於觸碰他的手的這個想法令我反胃,所以我刻意與他保持距離,將握著銅板的手舉到高於他掌心五公分左右的位置,然後鬆開用拇指、食指和中指夾住的雙色銅板。銅板掉入他的掌心,但在他能握住銅板之前,彈出他的掌心掉到地上發出清脆的聲響。
「哦,抱歉。」我彎身準備撿銅板,後腦勺頓時感到一陣刺痛,那是被人狠狠揍了一拳的感覺。
「你他媽的死中國人!」巴布馬利的第二拳再度砸在我身上,兩元硬幣離我的指尖只剩幾公分,我卻將手收回,一記隨性卻憤怒的上鉤拳直接砸中乞丐的下巴。
「死中國人居然敢打我!」乞丐再次揮拳,但已經起身有所準備的我讓他撲了個空,而我的第二拳則精準地轟在他的肚子上。
一旁的年輕媽媽驚恐地抱著小孩,第一桌的眼睛上班族早已收拾東西離開,工讀生們全部嚇傻在一旁。
乞丐氣呼呼地朝我撲過來,被我側身避開後,他撲上我的桌子。他怒氣不熄地將我桌上沒吃完的薯條飲料和手機往地上摔,還好我當時的手機是摔不壞的諾基亞3310,但螢光綠的手機殼彈開兩尺外。
我順勢重踢他的側腹,他受創後彎身不起,經理終於有空出來處理善後。
我用右腳踩住掉在地上的銅板,兩位心不甘情不願的工讀生被指派將乞丐請出餐廳,乞丐氣呼呼地跟我要「他的兩塊錢」。
「抱歉,我不打算給你了。」
「你明明已經給我了!死中國人!」
「我是台灣人。還有,除非你還想挨揍,」被攻擊的後腦勺和臉頰終於開始發熱,還有點頭暈,「不然我勸你快滾。」
「先生,我得請你離開。」店經理和善但嚴肅地對著乞丐說。
「你為什麼不趕走那個死中國人!」
「他是進店消費的客人,而且在場的人都可以作證是你出手騷擾他,需要我報警嗎?」
聽到警察,巴布馬利態度大變,一聲不響地轉身離開,但那惡狠狠的眼神仍死咬著我不放。
 
 
我從廁所出來,手應該終於洗乾淨了,有點能體會馬克白夫人為何一直洗手了,手上總感覺仍殘留乞丐身上的細菌。
滿地的薯條和打翻的飲料已經被整理乾淨,一切似乎沒發生過。
原本坐在我附近的客人都已離席,我也準備離開。
「先生,不好意思,」等在櫃檯的店經理叫住我,「很抱歉讓您在這有不好的體驗,這是我們一點小小心意,」他手中拿著一個畫著黃色M的牛皮紙袋和一杯中杯碳酸飲料,「我們重新為您準備了一份麥香雞套餐。」
我接過牛皮紙袋的瞬間,夢散了。
 
 
我經歷過的拳打腳踢不多,所以對於那天的印象深刻,尤其是明明做了善事,卻馬上被還以惡報。
或許對方對於我沒將銅板放到他手心上,而造成銅板彈開掉到地板的舉動感到不滿,但再怎麼樣,他都該為了得來不易的施捨感到開心才對。
我沒有惡意,不過單純不想要碰到他的手,時至今日回想起,我仍認為自己並沒有錯。我認為施恩者不需要趾高氣昂,但低聲下氣更是沒有必要。
本來,受惠者多配合施恩者一點,應該無可厚非,不是嗎?
而且,口氣跟行為似乎不應該如此理所當然,甚至理直氣壯吧?
還是我的理解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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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爸Jer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