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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分享,是我的個人特質。

愛閱讀,是我的個人嗜好。

基於此,將生活周遭的瑣碎小事寫成故事發表到網路上,成了我連結兩者的興趣。

 

美食文,我不擅長。

我愛吃卻不懂吃,我沒有品鑑兩件美食好壞的區別,只有好吃與否的界線。

 

電影推薦文,我想寫,但寫不來。寫多了,劇透。

我討厭劇透。

寫少了,詞不達意。

更何況,許多電影是將一本三四百甚至六七百頁小說濃縮提煉後的精華,截長補短,刪減章節是在所難免的,加以修飾或改編,也是情有可原。

而且許多電影中藏有必須看過小說原著才能理解的包袱,倘若我沒讀過原著,我很難詮釋出真正的寓意。

對於一個愛看書,卻不愛糾結內容的人,我自認不勝任推薦電影的角色。

爽片的話,何必推薦?

爽!必看!結案。

 

彩妝文,你在開玩笑嗎?

 

開箱文,有寫過,但我的開箱都很冷門。限量公仔開箱文也只能拿來當爽片自嗨。

 

旅遊文,這算是我最常寫的,也是相對好寫的一種系列。

但我寫作的風格不像在推薦景點或美食,反而像是在寫小說。

 

瘦身文,看我的身材有資格寫嗎?

 

工具文,真寫不來,也別逼我。

我連Windows的功能都停留在一知半解的階段,除了打字很快。

 

學術文,這是我最不拿手的。

我是個看閒書的人,很不可取地習慣讀書不求甚解。

需要引經據典的文章,需要用數字說話的文章,我的參考來源大多還是維基百科。

 

小說推薦文,欸,這似乎比較適合我唷?

實不相瞞,最早開始就是以寫閱讀心得起家,而且也是以閱讀心得讓Lia媽願者上鉤地開啟了我們的友誼。

但還是那句話,拿捏不準尺度,我真的不想劇透。

 

寫來寫去,我似乎真的比較適合寫故事,當一名小說作家。

故事的取材,多半來自生活,來自朋友分享,甚至來自對於時事的看法。

我不需要擔心劇透,因為我是原創,我寫到哪,就劇透到哪。

我可以將自己的觀點和看法藏在文字裡,讓看得懂的人會心一笑,讓看不懂的人也覺得有趣。這樣就夠了。

 

這不得不衍伸出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對於一個希望以筆桿子創造自己存在感的我而言,我的職稱到底是什麼?

對於文字創作者有許多定義,總結歸納出來三種:作家、部落客、寫手。

對於部落客,大家的認知可能相對模糊,似乎開網路部落客分享文章的人就是部落客,內容不外乎就是上述的美食文、彩妝文、開箱文、工具文等等。

對也不對,不過反正怎麼定義,大家自有見解。

較為成功的部落客會接到一些業配文的機會,以寫推薦文換取免費試用商品或是稿費的形式呈現。

較為一般的部落客基本上就是寫著玩的,看著自己推薦的美食文點閱率節節高升就覺得很滿足,但真正開心的是商家,他沒有實質的好處。

頂多收到餐廳老闆私訊表示感謝,來餐廳吃飯能打點折,僅此而已。

 

作家部落客寫手的區別。

 

就我個人拙見,部落客的身分是介於寫手與作家之間。

那寫手跟作家又如何區分?

我相信大多數的讀者根本不在乎,但我在乎,因為我自詡作家。

許多作家是由部落客起家,受歡迎後成為暢銷作家。

我也正努力地朝這條不歸路發展,還請大家繼續支持啊!

那寫手呢?專門寫業配文或是企業推廣文的,就是寫手。

還有另一種更高級的寫手,是專門幫政客、企業老闆撰寫演講稿,或是幫當紅作家代筆的影子寫手。

這兩種寫手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就是有苦勞沒有功勞。光環是別人的,汗水是自己的。

都保證有錢領就是了。

 

差別在哪?

作家與寫手最本質的差別在於自主性。

作家需要對自己寫出的每一字每一句負責,因為這完全屬於他個人的思想及創意。

雖然編輯可能會有意見,但那些意見只是參考,只是讓作品更合乎大眾口味,最終的主導權仍在作家本身。

作家完全不能像電視台做節目請來賓發言那般,為了避免爭議,在節目最終時補上一行:『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就如同掛上免死金牌。

他的文字就代表了他的人,當然引經據典也就是為了在自己的觀點上更站得住腳。

作家最高境界,我認為是完全不需去迎合讀者,反而能引導讀者認同自己。我期許自己某日能成為這樣的作家,但會不會成為上樑不正的代表咧?

 

寫手則完全不同,他沒有自主性,雇主要求怎麼寫,就得怎麼寫。

寫手靠的,多半是靠耕耘累積的人氣和一定程度上的文筆,但為了迎合付錢的雇主,去迎合讀者,不能有過多的個人意識在文字當中。

多了,改。少了,加。

與他自己怎麼想無關。

就算這款商品爛到個爆炸,還是得寫它是他用過最屌的商品。

就算認為付他稿費的企業老闆是個廢物,要求撰寫講稿的政客是個人渣,但還是得寫出一篇人模人樣的八股文。

 

在我被任何一個企業或政客相中成為影子寫手以前,請容許我自豪地以作家自詡。

當然以我的文風,要成為寫手基本上不可能的。

對我來說,作家是個崇高的職業。無論是用道理洗滌讀者心靈或當頭棒喝,還是用詼諧帶給讀者希望與歡樂,文字的想像空間是天馬行空的。

雖然我不時覺得寫作是一門倒楣的藝術,而立志成為小說作家更是倒楣中的倒楣,時常覺得自己點錯了天賦,但請容許我在下一篇解釋為何有這樣的感嘆。

我是部落客熊爸Jerry,也是名還未出書的作家,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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